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中发16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贫困生工作的管理,使我校贫困生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经研究决定,成立“沈阳药科大学贫困生工作领导小组”。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成立“沈阳药科大学贫困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主题词:贫困生 领导小组 通知
二○○七年九月十日
关于成立“沈阳药科大学贫困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中发16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贫困生工作的管理,使我校贫困生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我校“奖、贷、助、勤、补、减免”等贫困生扶持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沈阳药科大学贫困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毕开顺
副组长:刘 彦 康泉友
办公室主任:刘 彦(兼)
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
成员(按姓氏首字母为序):
宫 平 罗向红 马金武 马孔琛 潘卫三 潘 岩 宋 宇
王延风 许有军 杨剑生 殷 军 张爱菊 张景海 张婉莹 赵喜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