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一”期间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期队: “十一”长假即将来临,为了让学生度过安全愉快的假期,请各学院根据学校的总体要求,切实安排好“十一”期间的工作。 1、各学院假前要召开期队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法规教育,要做好假期外出旅游、回家和留校学生的统计工作。 2、各学院制定学生工作干部值班表于9月21日分别报送学生处、保卫处及公寓管理中心。 3、值班人员需注意做好办公室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负责做好本学院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4、各学院要做好突发事件的预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10月8日上午各学院将没返校学生名单报学生处。
学生工作处 二○○七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