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各学院:
  在我国第23个教师节即将来临之际,胡锦涛总书记8月31日在中南海亲切接见了全国优秀教师代表,与优秀教师代表座谈并发表了重要讲话。这是对全国教育战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巨大的鼓舞和鞭策。教育部党组当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科学安排,抓好落实,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国教育报9月1日和2日头版分别刊发了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内容和教育部党组的通知要求。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要求全校辅导员和班导师(主任)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活动宗旨
  胡锦涛总书记在充分肯定了广大人民教师胸怀祖国、热爱人民、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高尚精神和为教育事业做出的巨大贡献的同时,对全国广大教师提出了“四点希望”。胡锦涛总书记“四点希望”是对新时期师德精神的新阐述、新概括,也是新阶段造就德才兼备教师队伍的努力方向。作为高校教师的一部分,全校辅导员和班导师(主任)要深刻认识自己的神圣职责和重要使命,自尊自励,树立远大职业理想,热爱教育,热爱学生,以高尚人格教育和影响学生,成为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图强,提高育人本领;要淡泊名利,志存高远,不断加强自身师德修养,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努力做受学生爱戴的优秀教育工作者。
二、有关要求
  1.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今年九月份全校辅导员和班导师(主任)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召开各种类型的报告会、学习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各种途径和方式,结合本学院学生工作实际,组织辅导员和班导师(主任)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2.各学院要对学习贯彻活动统筹安排,全体辅导员和班导师(主任)都要参加学习教育活动,既要保证参与人数,又要取得实际效果。各学院初期学习教育活动应在九月份前全部进行完毕,各学院要对学习教育活动的过程、效果及时总结,形成详细的文字材料,于9月30日前报到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工作部)。

                                           校学生工作委员会
                                           200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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