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沈阳药科大学2006-2007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07】02号

 

  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示范群体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沈阳药科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沈药大学字〔2005〕24号)的文件精神,将评选沈阳药科大学2006-2007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和评选条件
  本学年评选的学生先进集体有三项,先进个人有八项,具体内容详见《沈阳药科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沈药大学字〔2005〕24号)文件。其中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不能兼得,三好学生(标兵)或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可以兼得“十佳”中的一项。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
  1.未交学费、宿费者(在校期间);
  2.06-07学年受到学校处分的个人或集体,处分的划定以学生违纪时间为准,时间以新学期开学之前为界。
  二、评选比例
  1.先进集体
  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和标准推荐上报,全校范围内择优评选。

 

药学院

制药

中药

生命

工商

参评班级数(个)

54

19

22

15

25

三好班级(个)

≤11

≤4

≤4

≤3

≤5

三好标兵班(个)

≤5

  2.三好学生(每班2人,标兵不超过10%)

 

药学院

制药

中药

生命

工商

参评班级数(个)

54

19

22

15

25

三好学生(人)

97

34

40

27

45

三好学生标兵(人)

11

4

4

3

5

  3.优秀学生干部
  干部任期必须满一年,团的干部(期队团总支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班级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不参加评选
  ⑴期队、班级评选(每班1人,每期队1人,标兵不超过10%)

 

药学院

制药

中药

生命

工商

参评班级数(个)

54

19

22

15

25

参评期队数(个)

9

3

3

3

3

优干(人)

54

19

22

15

25

优干标兵(人)

9

3

3

3

3

  ⑵学生会评选
  各学院学生会评选优秀学生干部8人,其中含标兵1人。
  4.十佳推荐名额

 

药学院

制药

中药

生命

工商

人数(人)

5

2

2

2

2

  三、评选要求
  1.先进集体参评均要撰写参评材料;
  2.先进个人评选项目中“十佳”的参评人要撰写参评的申请材料;
  3.三好学生(标兵)、十杰大学生、十佳学习标兵的参评人体育成绩必须合格;
  4.所有的参评个人或集体必须是在06-07学年中表现突出的,撰写的参评材料中必须写明评选条件中所要求的硬性指标(只写06-07学年的表现及获奖情况):
  ①学习优胜期队需注明本学年的一考及格率、优秀率(85分以上)、四六级通过率(427分为通过)及总分的计算方法
  ②三好班级参评材料中需注明必修科目的一考及格率
  ③三好标兵班一考考试成绩消灭不及格
  5.十佳学习标兵需注明06-07学年的学分绩(学分绩计算按60-69为1分,70-79为2分,80-89为3分,90-99为4分);
  6.各学院在评选过程必须严格执行评选程序,评选结果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18日上午上报学生处李䶮处,上报格式为EXCEL表格统计的电子版。表格内容按以下项目录入:

奖项

姓名

学院

班级

成绩

外语状元

孙小燕

~~~~学院

70期药剂3班

六级590分

                                           
                                          学生工作处
                                         200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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