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医药”奖学金实施办法
 

 

“四环医药”奖学金实施办法

 

  “四环医药”奖学金是北京四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沈阳药科大学学生中设立的专项奖学金,旨在支持中国药学教育、培养适应二十一世纪需要的新型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人才。
   北京四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附属实验药厂—北京四环制药厂。1999年初正式移交北京市,作为计划单列企业归市经委领导,2000年3月划归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2000年6月28日,北京四环制药厂联合五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北京四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环医药”奖学金实施细则:
  一、 奖学金名称
  “四环医药”奖学金
  二、 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祖国的医药事业。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品学兼优。
  3、自觉遵守《高等学校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
定》,无任何违纪行为。
  4、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5、学年专业综合测评成绩优良。
  6、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计算机通过国家二级。
  三、 评定范围及金额
  1、沈阳药科大学在籍本科三年级学生中评定。
   2、每学年评定14名(药学院6名,制药工程学院4名,中药学院2名,工商管理学院2名),每名每年3000元。
  四、 评定及奖励办法
   每年九月份,个人依据条件自荐,学院审核,报校学生处复审,经校长批准,获奖名单报送北京四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备案,并举行颁奖仪式,颁发奖学金和证书。
   注:本办法自2003年9月份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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