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学习贯彻校规校纪考试优秀个人的决定
 

 

关于表彰我校73期(2006级)新生
学习贯彻校规校纪考试优秀个人的决定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贯彻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精神,营造、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加强依法治校,建设和谐、平安校园,在开学以来学生工作部(处)、各学院及73期各期队组织的针对新生的不同形式的校规校纪学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根据本学期全校学生工作计划,学生工作部(处)于11月1日向各学院下发了《关于举行73期学生校规校纪考试的通知》,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在11月份分别举行了本学院73期新生校规校纪考试。根据本次考试成绩,经学校研究决定,药学院73期一期队刘伊杭等70名同学获得“学习贯彻校规校纪考试优秀奖”。具体名单如下:
一、药学院
1.73期1期队
刘伊杭   郝晨洲   李权瑞  刘英帝  王丰岩
贾茵农   董淑静   陈佳亮  艾笑羽  刘珍珍
2.73期2期队
王强绪  吴 姗   卜晨琛  肖勇翔  王 玲
王 革  徐 静   李红亮  林海珍  侯 双
3.73期3期队
陈艳国  董 雪  王 冰  蔡佳怡  陈 睿
李 博  李 艳  邵冬雪  郑 爽  戴 洁
二、制药工程学院
1.73期1期队
刘晓娇  于海涛  刘彦杰  蒋昆谕  林东态
刘 佳  冯露露  刘 丹  何 佳  徐凡翔
2.73期2期队
任晓桐  王琬玉  赵亚囡  邹俊乐  高 苇
李晓强  于洪伟  卞 娇  王川罱  卜 平
三、中药学院73期
徐于梨  张 阔  陈文慧  韩翠娟  孙宝宇
安冬珠  马骏飞  费纪超  赵春日  郑 萌
四、工商管理学院73期
张静武  吴兰兰  张亦弘  马 可  周 江
冯 叶  董 娜  王 超  姜秀华  张丽丽
  希望获奖同学再接再厉,在校规校纪学习、宣传和教育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学习贯彻新学生管理规定的力度,加强校规校纪宣传教育,营造和维护积极健康、和谐向上的教育教学及学习生活秩序。

学生工作处
200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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