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办理公交 IC 卡的管理规定
 

 

沈阳药科大学学生办理公交 IC 卡的管理规定

 


  根据我校与沈阳天龙金卡有限公司签定的《学生公交 IC 卡集中办理协议》及《学生公交 IC 卡办理办法》,为了加强我校学生公交 IC 的日常管理工作,更好的为广大学生服务,经校学生处认真研究,特制定此规定。
   一.沈阳天龙金卡有限公司和学校为在校本科生办理公交 IC 卡,主要目的是为了方便广大学生本人日常出行使。为了避免学生公交 IC 卡的流失而造成对客运集团利益及学校声誉的不利影响,学生不准串用、冒用、借用学生公交 IC 卡,一旦被发现没收,将无法重新申请办理学生公交 IC 卡。
   二.根据沈阳天龙金卡有限公司的规定,从2005年开始不再为非当年入学新生办理公交 IC 卡,即每年 10 月份仅给入学本科新生办理。办理时以各期队为单位,由各期队生活部长统一报校学生处办理。
   三.在办理公交 IC 卡后,若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坏无法使用的,可以到沈阳市内任意充值点进行重新办理。
   四. 公交 IC 卡要认真妥善保管(为丢失后便于补办要记录好自己的公交 IC 卡号),凡学生丢失 IC 卡,应及时携带本人学生证到学生处开介绍信后到沈阳客运集团重新补办公交 IC 卡。
   五. 在每年的 6 月底,由学校为当年毕业生统一办理退卡(公交 IC 卡)。

此管理规定即日生效。
                                                  2005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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